关于加快充电桩布局建设为推广新能源车创造条件的提案

时间: 2024-07-21 09:15:46 |   作者: 路障机

  在世界能源问题日渐突出的今天,作为发展中的能源消耗大国,我国始终格外的重视节能降耗工作,近年来为了落实向国际社会作出的节能降耗承诺,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就是这里面很重要的举措。为此,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新政来推进这一项工作,据国内某网站截止到 2014年 12月的不完全统计,中央及各省市政府先后共出台新能源汽车有关政策 127项,比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四部委确定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等,和《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等,其中国家层面出台了 17项,北京、上海等 23个省市层面共出台有 110项。新政的内容既有补贴数万元到十几万元的,也有提出减免税负的,也有采取赠送专用牌照的,各种各样令人目不暇接,确实有很大的诱惑力。

  与传统的燃油汽车相比,新能源车在节能降耗和防止环境污染方面的优势十分明显,一是使用的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气,不存在污染大气增加 PM2.5的问题;二是行驶的过程中噪声低,可以大大降低马路上噪声污染问题;三是消除了汽车尾气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困扰;四是采用电力驱动有助于更高效地利用有限的能源。

  尽管各级政府出台了有如此之多的新政,而且新能源车又具有那么多的亮点,但是从各地真实的操作的情况去看,却是呈现出了叫好不卖座的尴尬局面。根据工信部日前公布的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去看,从 2013年的 1月到 2014年的 9月底,在国内 39个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的城市(群)中,累计出售的新能源汽车才 3.86万辆,其中在 2014年的 1月到 9月间出售 2.05万辆,这一数据与主管部门此前的预期之间有着较大的差距,许多有意向购买车的人还都处在翘首观望之中。

  据分析,出现大家都纷纷观望这样的一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纯电动车的蓄电池单位重量储存能量太少,续航能力太低;目前阶段燃料电池等制造成本过高,相当一部分的能耗被用在了承载电池上;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城市交通网络中新能源车的充电桩分布太少,既有的社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鲜有充电桩;不一样的新能源车和采用交流、直流不同方式充电的新能源车,充电接头、接口五花八门;每充一次电所需要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长(直流半小时之后,交流更是需要 8到 9小时)等问题。

  曾经有国外新闻媒体报道,西班牙某企业已经开发出世界首例石墨烯聚合材料电池,储电能力为目前市场上最好产品的三倍,用这样一种材料制作的新能源车电池最多能行驶 1000公里,充电耗时才不过 8分钟的时间。由此可见,提高科学技术创新能力是厉行节能降耗,推进新能源车普及最根本的抓手。

  但是在目前此阶段,开展节能降耗的工作不能等待,因此推广新能源车我的建议是:

  1.由于目前社会对新能源车还认为是一项新生事物,虽然国家层面与各省市都出台了不少相关新政,但总的感觉是力量分散,没形成必要的合力。建议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些政策展开归纳梳理,进行新能源车推广政策的顶层设计,使新政更加接地气,更具有权威性。

  2.规划建设部门应要求新开发的居住小区在规划建设停车位时,无论是地面的还是地下的停车场,都必须为每个车位配套建设新能源车的充电桩,凡是没有这项设计的停车场都不予批准。对于新建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则应要求有特殊的比例的停车位必须配备新能源车的充电桩。

  3.规划建设部门应提出要求,在国内交通干线上每隔一定距离增设新能源车的充电桩。这项工作具体应由规划部门制定出总体方案,由国家和地方的有关部门分头予以实施,使新能源车无论行驶到哪里都能方便地解决动力问题,以解用车者的动力之惑。

  4.对于新能源车的充电结算问题,有关部门能够使用 IC卡的方式解决,即把充电桩与 IC卡的刷卡装置做成一个整体,要充电的新能源车驾驶员能够最终靠自助的方式在充电桩上购买电量,按购买量予以充电。在充电桩上使用的卡,可采用专制的定额专用消费卡,也可用银联卡,重点是方便驾驶新能源车者。

  5.有关部门应鼓励科学技术人员积极研究攻关,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储电能力更强大、电池重量更加轻的新能源车专用电池,切实提高电池的续航能力,大大降低电池的制造成本,缩短电池的充电时间,延长电池的常规使用的寿命。同时,有关部门应考虑统一各类新能源车的充电接头、接口,规定新能源车的充电接口无论是交流还是直流,不管哪一家制造商或哪一种车子型号,都一定要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接头、接口,每个充电桩都要配备符合规定标准的交流、直流不同的充电接口,这样才真正有利于新能源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我国节能降耗工作的稳步推进。